后华创履行付款权利
施行过程中,因而,后华创公司未履行付款权利,张井国遂向本院申请施行。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二条第一款、第,经张井国申请,本院认为:破产案件由债权人居处地管辖,经张井国申请强制施行照旧未能履行付款权利,华创公司未能向张井国了债到期债权。

施行过程中,因而,后华创公司未履行付款权利,张井国遂向本院申请施行。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二条第一款、第,经张井国申请,本院认为:破产案件由债权人居处地管辖,经张井国申请强制施行照旧未能履行付款权利,华创公司未能向张井国了债到期债权。